持股比变动累计达5%时未按规及时履行信披义务及停止卖出股份 中电兴发实控人瞿洪桂收深交所监管函


(相关资料图)

深交所8月25日下发关于对中电兴发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长瞿洪桂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8月23日,中电兴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2021年6月17日至2023年8月21日,瞿洪桂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中电兴发股份合计4017.05万股,占中电兴发总股本的5.42%。交易完成后,瞿洪桂持有中电兴发股份比例由15.09%降低至9.67%。瞿洪桂在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5%时,未按照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及停止卖出中电兴发股份。瞿洪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