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宋守军受贿、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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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20日,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宋守军受贿、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案。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指控:

一、受贿罪

2012年9月至2022年9月,被告人宋守军利用担任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加气站建设、采矿许可证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754万余元。

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宋守军利用担任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违规通过行政复议方式,责令原泰安市国土资源局不经招拍挂程序向相关公司低价出让739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致使国家利益造成1362.113423万元损失。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宋守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宋守军表示认罪悔罪,希望法庭从宽处理。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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