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金融借款纠纷案被判承担债务9.54亿元 ST中捷回应:拟筹划申请再审

近期,ST中捷因所涉与广州农商行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二审判决出炉被市场广泛关注。根据该判决结果显示,ST中捷可能承担的债务合计约为9.54亿元。受此消息影响,2月7日至2月9日,ST中捷股价连续三日跌停,2月9日晚间,ST中捷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回应称,会积极应对该案件。2月10日,ST中捷股价上涨0.54%,报收1.8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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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场较为关注ST中捷对于上述案件二审判决具体应对措施及该判决对公司业绩和经营的影响等问题。2月10日,ST中捷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回复称:“公司正在与专业律师团队就该案件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事宜,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有序运转、资金流转顺畅、车间正常生产、人员整体稳定。”

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

回溯案件原委,2017年6月份,广州农商行向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翔公司”)先后发放25亿信托贷款,约定不同期限还款,ST中捷、新潮能源、德奥退等10家公司和7个自然人为其提供担保,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或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

2020年11月份,广州农商行以“华翔公司未偿还任何债务,差额补足义务人、债权质押人亦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为由,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一审判令ST中捷、新潮能源、德奥退分别在15.86亿元范围内对华翔公司不能清偿的案涉债务向广州农商行承担赔偿责任。

随后ST中捷、新潮能源、德奥退先后表示对一审判决的结果有异议,并向广东高院提起了上诉,直至2月6日,ST中捷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上述案件的定性由借款合同纠纷变更为合同纠纷,广东高院对责任比例予以调整,判令ST中捷在约9.51亿元范围内对华翔公司不能清偿的案涉债务向广州农商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需承担约264.3万元的二审案件受理费,债务合计约为9.54亿元。

而目前ST中捷拟继续就该案筹划申请再审。ST中捷方面主张:“与广州农商行签订《差额补足协议》的相关责任人为公司的时任法人周海涛,其绕过了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代表ST中捷对华翔投资的贷款进行担保。”

ST中捷还称,根据华翔公司“纳税报表”来看,广州农商行向华翔公司发放贷款前的2014年至2016年,华翔公司的收入为0,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为0.广州农商行开展信贷业务时没有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放任了风险发生,却在相关《信托合同》中载明“已经对本信托的投资项目进行了尽职调查”,其损失应由广州农商行自行承担。

事实上,此类法定代表人超越职责权限代表公司订立合同的情形并非个例。对于相关事件引发的公司和合同相对人对合同效力发生的纠纷,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余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焦点应集中在合同相对人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如果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则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行为将会无效,合同对公司就不会发生效力。”

另外,余磊认为,出现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导致公司面临官司赔偿的一部分原因在于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策略不完善。余磊建议:“公司应对法定代表人权责、监督机制、赔偿机制等做出相应规范,同时充分发挥监事会功能,对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上市公司专注主业经营重回正轨

回顾ST中捷近年发展,2019年末,ST中捷原第一大股东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环洲破产清算,地方国资背景的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黎曙成为上市公司董事长,随后又选举产生了新的治理团队,聘任了新的经营团队,公司经营业务逐步重回正轨。

根据ST中捷此前发布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22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8.7亿元至8.9亿元,实现净利润450万元至670万元,较上年度扭亏为盈。但对于此次二审判决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几何,ST中捷方面表示还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中。

ST中捷相关负责人称:“公司是国内缝纫机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国资入主后,公司专注主业,充分发挥好自身的优势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营销,提升生产经营规模,同时加强研发力度,相关业务表现持续向好。”

近两年,ST中捷着重对机加工车间进行技改投入、对老流水线进行了更新换代、对重点产品加大了设备投资。同时,为提高流转效率及装配能力,公司启动扩建装配楼建筑规模13000多平方米,现装备和制造优势在国内同行业中领先。

而对于“被担保”给上市公司发展带来的影响,ST中捷相关负责人认为,与广州农商行金融借款纠纷案的判决让公司和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受到了严重损害,公司会继续积极采取措施,持续坚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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