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报!未按规定在持股变动比例达5%时停止买卖及及时披露 盘江股份股东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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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江股份12月19日公告,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能源”)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山东能源作为公司股东,未按规定在持股变动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停止买卖,也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而是继续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直至减持累计达到5.74%时才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经查明,截至2021年6月7日,公司股东山东能源持有 191,972,653 股公司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1.60%。此后,山东能源所持股份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被动稀释,且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导致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减少。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4月18日期间,山东能源按照其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47,494,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2022年4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山东能源所持股份被动稀释2%;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7月27日,山东能源按照其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18,737,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2022年7月28日,山东能源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74%,目前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86%。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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